卫生部办公厅 农业部办公厅 月 16 日 ,企业可以在包装上标示產物执行的绿色食品尺度,企业在產物包装上利用绿色食品标志, 专此函复,也可以标示其生产中执行的其他尺度,或其他相关国家尺度、行业尺度、处所尺度, 可以是食品安详国家尺度、食品安详处所尺度、食品安详企业尺度,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告示通告 关于绿色食品标签标识有关问题的复函 卫办監視函〔 2013 〕 140 号 中国绿色食品生長中心: 憑據《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GB7718-2011 ) 4.1.10 劃定, 根據《绿色食品标志打點步伐》(农业部令 2012 年第 6 号)劃定,预包装食品(不包羅入口预包装食品)应标示產物所执行的尺度代号,即表白企业理睬该產物切合绿色食品尺度,尺度代号是指预包装食品產物所执行的涉及產物质量、规格等内容的尺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