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按以下传真电话发送债权资料: 传真号码:(+86) 0755-86676002 特别提示:传真时,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通告公佈之日起四十五天内,请在首页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联系电话:(+86)0755-86676092 特此通告,授予本公 司董事会一般性授权,债权人为自然人 的,由本公司董事会憑據需要和市场情况,或要求本公司提供相应担保。
请按以下地点寄送债权资料: 邮寄地点:中华人民共和国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园北区朗山路9号东江环保大楼10 楼 收件人: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財政部 邮政编码:518057 特别提示:邮寄时,本公司憑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劃定,须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
请在邮件封面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6月11日 中财网 ,除上述文件外。
还须 携带授权委托书原件和署理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在相关授权期间适时抉择在香港團結生意業務所有限 公司购回总面值不高出有关决议案通过之日本公司已刊行H股总面值的10%,还须 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署理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憑據原 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推行。
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14年6月10日召开2013 年度股东大会、2014年第二次A股種別股东会及2014年第二次H股種別股东会,除上述文件外, 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條約、协议及其他 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通告如 下: 凡本公司债权人均有权于本通告公佈之日起向公司申报债权。
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
没有虚假记录、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申报债权方法: 拟向公司主张上述权利的公司债权人,公司债权人自接到本公司 通知书之日起三十天内,本公司注册资 本将相应淘汰。
债权人为法人的,憑據有关劃定。
若本公司董事 会行使上述一般性授权, 1、以邮寄方法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为准),在获得有关禁錮机构核准以及 切正當令、行政法則、公司章程的情况下,须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明文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本公司将依法注销购回的H股股份, [董事会]东江环保:董事会获得购回H股一般性授权通知债权人通告 时间:2014年06月10日 20:51:23 中财网 股票代码:002672 股票简称:东江环保 通告编号:2014-56 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获得购回H股一般性授权通知债权人通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债权人如 過時未向公司申报债权,凭有效债权证明 文件、凭证及身份证明文件向本公司要求清偿债务, 2、以传真方法申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