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此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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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本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劃定,向你们通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诉讼须知、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相关诉讼質料,本通告自发出之日起。
即视为送达, 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16)粤0106民初3098号 广州兴旅信息研究所、河北不凡之旅观光社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北京优图佳视记忆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诉你们著作权侵权纠纷一案, 二O一六年五月十七日 ,經由六十天。
原告诉请本院判令:1、判令被告遏制侵权;2、被告在全国規模内果真賠罪致歉;3、判令两被告配合赔偿原告侵权赔偿金人民币6825元。
本院定于2016年9月29日14时30分在本院第二十法庭对本案果真开庭审理。
互负连带责任;5、诉讼费由被告包袱,互负连带责任;4、判令两被告包袱原告为避免侵权而付出的公证费175元,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劃分为通告送达期满后的十五日和三十日内,狀師费3000元。
将依法缺席訊斷,過時不到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