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通告近日起, 2010年第113號 關於答應黃山旅游團體佳龍綠色食品有限公司等 企業利用地理標志掩護產物專用標志的通告 憑據《地理標志產物掩護劃定》,答應上述企業利用其申請的地理標志掩護產物的專用標志, 特此通告,國家質檢總局對黃山旅游團體佳龍綠色食品有限公司有關企業(名單見附件)劃分就五城茶干、坦洋光陰、德化白瓷、浦城薏米、安溪鐵觀音、莆田桂圓、莆田枇杷、河龍貢米、建蓮、張溪香芋、沿溪山毛尖、北鄉馬蹄、都江堰厚樸、渠縣黃花、漢源花椒、定邊馬鈴薯共16個地理標志掩護產物提出的專用標志利用申請舉辦了審查, 附件:答應利用地理標志產物專用標志企業名單 二〇一〇年九月三十日 , 現經審查及格並予以注冊掛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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