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進入填寫狀態,留意:填寫完成後,遵循以下限項劃定: 1. 本項目不受“高級專業技術職務(職稱)人員申請和正在包袱的項目總數限為3項的劃定”限制, 二、申請要求 1.申請人應正式受聘於內地依托單元,郵政編碼:100085,自然科學基金委資助項目經費的利用規模是:研究經費、香港相助者來內地的歡迎用度、內地人員赴香港的來回盤纏以及其它自然科學基金委認可的開支, 5.雙方的項目受理單元劃分是:自然科學基金委港澳台事務辦公室和香港研究資助局秘書處,再點擊其右側的“填寫申請”,應正確選擇自然科學基金委學科申請代碼。
詳細說明和要求如下: 一、項目說明 1.資助領域:本團結科研資助基金項目資助由中海內陸和香港地域科研人員團結提出的自然科學領域的研究計劃,紙質申請簡表不需要簽章,然後再打印紙質簡表。
點擊“提交”按鈕確認提交樂成, 六、聯系方法 內地聯系人:榮培晶 安東 電話:010-62327005 010-62327960 傳真:010-62327004 地點:北京市海澱區雙清路83號 100085 電子郵件:[email protected] 香港聯系人:余慧宜 電話:00852-28449986 傳真:00852-28451183 地點:香港灣仔港灣道6—8號瑞安中心7字樓 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員會 港澳台事務辦公室 2013年12月2日 ,重點資助領域為信息科學、生物科學、新質料科學、海洋與情況科學、醫學科學、打點科學, 三、限項劃定 本項目屬於自然科學基金國際(地域)相助研究項目(以下簡稱“相助研究項目”),現開始征集2014年度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員會與香港研究資助局團結科研資助基金項目,擬資助的項目數量仍為23項閣下。
點擊“新增項目申請”。
進入後點擊“項目申請”進入申請界面。
3.相助申請的香港地域研究人員申請本團結科研資助基金要切合香港研究資助局研究用途輔助金的條件。
申請資助強度上限為90萬元人民幣/項,在此界面下可看到“NSFC-RGC申請簡表”。
憑據協議,兩地申請簡表標題以及相助雙方申請人姓名必須保持一致,香港地域的研究人員不得在內地作為本團結科研資助基金的申請人,且聘任期應包圍申請項目執行期;申請人須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務(職稱),應是正在包袱或包袱過3年期以上自然科學基金委項目標賣力人,通過公用郵政寄送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員會會合吸收組,紙質文件的郵寄以郵戳為准,選擇點擊“國際相助預申請”卡片,同年申請可能到場申請相助研究項目不得高出1項,本團結科研資助基金項目標申請與受理、評審與核准、實施與打點和結題均根據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國際(地域)相助研究項目打點步伐舉辦打點,並在此基礎上組織團結評審,雙方資助的經費原則上限用於當地,雙方每年配合資助中海內陸與香港地域研究人員間的相助研究項目。
進入項目種別選擇界面。
不得作為相助者。
注:申請簡表電子版必須經申請人所屬單元科研打點部門確認, 2.資助年限與資助強度:本團結科研資助基金項目標資助年限為4年,研究計劃內容應體現優勢互補,電話:010-62328591地點:北京市海澱區雙清路83號, 4.內地和香港以外地域的科技人員可以作為內地或香港一方項目組成員申請本團結科研資助基金, 3. 正在包袱相助研究項目標賣力人和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務(職稱)的到場者不得申請可能到場申請,為了制止以內地和香港雙重身份同時包袱基金項目標情況,正在包袱內地基金項目(外洋及港澳學者相助研究基金項目除外)的項目賣力人, 憑據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員會(以下簡稱自然科學基金委)與香港研究資助局關於設立團結科研資助基金的協議(以下簡稱協議), 2. 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務(職稱)的人員。
五、項目申請截至日期 申報截至日期為:2014年1月15日16:00時, 四、申報說明 申請簡表提交法式:登錄科學基金網絡信息系統(),最終公佈評審效果, 3.評審法式:申請人提交撰寫完整的申請簡表;雙方資助機構舉辦初評;通知初評獲得通過的雙方申請人提交正式申請書;雙方資助機構各自對正式申請書舉辦同行評議。
2. 鑒於香港地域部門院校已在內地成立了差別形式的分支機構, 4. 年度項目指南中對申請數量的限制,自然科學基金委不接管正在包袱外洋及港澳學者相助研究基金項目標賣力人、重大國際(地域)相助研究項目標相助者申請本團結科研資助基金,。